各县(市)市场、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各分局,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保持检测数据的一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有效提升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检测能力水平,市局于2018年4月21日、5月13日分别组织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试验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参加单位
2018年参加比对试验的单位为运城市行政区域内,取得省质监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批准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和汽车排气污染物检验检测项目26个检测机构,以及具备检验能力但未获认证的1个检测机构。
二、比对情况
本次比对试验的项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为行车制动、驻车制动、前照灯、车速表、侧滑等5个项目,为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规定的安全性能检测项目;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检验为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稳态工况法)等3个项目,为GB18285-2005《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的检测项目。
为最大程度地限制和消除来自于比对样车的不确定因素和误差引起的试验数据偏移,本次比对试验的样车采用七座以下(含七座)汽油车(非四驱),证照齐全,车况良好。为保证比对结果真实准确,市、县两级做了周密安排,从检测时间、车辆信息登录及相关记录填写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本次比对试验由运城市典章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运城市通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承担,并提供技术支持。市局对两家承办机构和参加数据结果分析的专家和技术人员给予通报表扬。
第一次比对结束后,市局组织技术人员对初测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从比对数据来看,今年的比对情况明显好于去年,但也有个别机构存在一些问题。如数据单位填写不规范、检验报告数据与外检表数据不相符、外检单原始记录填写不规范等问题。
比对结论:27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初测结果中,车速及侧滑项目满意率100%;制动项目单项判定1家存在问题,1家“不满意”,满意率92%;前照灯项目单项判定1家存在问题,2家“不满意”,满意率88%;排气污染物检验项目单项判定3家存在问题,1家“不满意”,满意率84%。依据分析结果,市局于5月10日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初测结果有问题或不满意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认真查找、分析原因并积极整改。5月13日对3家初测结果有问题或不满意的机构进行了补测,补测结果均为满意。(比对情况详见附件)
三、原因分析
根据比对数据分析,部分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初测结果不满意或发现有问题的原因如下:
1、设备因素。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如未按要求进行核查或校准;
2、人员因素。部分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操作一致性较差,如在驻车制动测试时引车员拉手刹的快慢和平板制动台检验中车辆行驶速度的高低等都给检验结果造成影响;
3、车辆因素。个别机构在进行排气污染物检测前,未按要求对车辆进行预热,另外车辆添加的燃料质量,给污染物排放检测数据造成影响;
4、环境因素。在检验机构比对的当日,由于下雨给比对工作带来一定影响,但个别机构处置不当,在车轮带水的情况下进行测试,对检验结果产生了一定影响。
四、整改要求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整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初测结果不满意或有问题的机构须进一步认真分析原因,并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以保证今后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原因分析及整改报告于5月25日前报市局认证科;
2、各参加机构须对检验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严格落实检验标准,规范操作行为,不断提高其检验技术水平;
3、各机构须加强对仪器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以持续保证仪器设备的精度和可靠性,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定期开展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比对试验活动,全面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整体检验能力,为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有力保障。
附件:1、全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初测结果分析
2、2018年运城市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间比对结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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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4日